被强行索要1块钱算校园霸凌吗,不给就言语辱骂,甚至动手

时间:2024-04-02 作者:榆林律师

校园欺凌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如下:
1、肢体欺凌,伤害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;
2、剥夺他人的行动自由,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;
3、言语恐吓威胁他人,勒索他人钱财,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;
4、以戏弄、辱骂、威吓、贬损、取绰号、嘲笑、低毁、散播谣言、骂脏话等进行攻击,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则有可能触犯侮辱罪、诽谤罪;
5、采用性欺凌方式,则可能构成猥亵罪,甚至发生性侵害事件还可能触犯强奸罪。
6、结伙斗殴,追逐、拦截他人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 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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